贯标试点推荐工作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 贯标试点推荐工作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部机关相关司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6年,我部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省(区、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由部机关相关司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或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0家。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10家,其推荐的数量不计入所在省(自治区)。各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10家。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5家。申报试点企业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见附件1、2)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纸质版请用EMS),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件)。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三)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贯标评定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五)我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会同部内有关司局审查后,确定并公布2016年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六)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再组织和支持一批省级贯标试点企业,也可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培育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专业辅导。根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2014]564号)的要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评定工作、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的委托与管理等均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统一开展和负责。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请见文末。 附件1: 附件2: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 如上图所示。 二、两化融合现状 申报企业应参照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可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政策标准栏目下载www.cspiii.com/sx/zcbz/),提交本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现状材料。并在现状材料后附上企业在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中填报的评估问卷和系统自动反馈的自评估报告。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适用于所有企业,企业能否入选贯标试点,不取决于其两化融合发展水平高低,而取决于企业的管理现状是否与其两化融合当前发展水平相符合,是否能够支持企业在信息化环境下可持续改进和发展。因此,请企业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上据实填报相关数据,评审专家将根据企业所填报数据来判断企业当前两化融合管理现状与其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的符合性与一致性。 三、两化融合管理现状 申报企业应参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试行)》(工信部公告2014年第3号)(可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政策标准栏目下载www.cspiii.com/sx/zcbz),提交本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材料。 四、格式说明(不属于申请材料内容) 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利 010-68208275 柳杨 010-68632510 邮箱:gltx@cspiii.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责编:樊晓婷 ![]()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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