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虚拟商品比特币不是货币,而是虚拟商品。金融、支付机构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防范比特币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昨发通知要求防范比特币风险,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虚拟商品。 比特币“货币论”可以休矣!至少在中国是如此。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昨联合发出通知,给出权威“说法”:比特币不是货币,而是虚拟商品。金融、支付机构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防范比特币风险。 比特币只是虚拟商品 虽然比特币名称叫“币”,但不是“真币”。《通知》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需防范比特币三风险 由于对比特币缺乏足够了解,一些人出于跟风或投机心理炒作比特币。从比特币是特定虚拟商品这一属性看,存在三大风险: ●较高的投机风险 比特币交易市场容量较小,交易24小时开放,无涨跌幅限制,易被投机者操纵价格,如盲目跟风投资易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比特币交易市场处于自发状态,可能存在交易对手方风险、资金安全风险、清算结算环节风险等。 ●较高的洗钱风险 比特币交易具有匿名性、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其资金流向难以监测,为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供了便利。 ●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 国际上已出现利用比特币进行毒品、枪支交易等犯罪活动。同时,一些比特币交易网站未经合法注册,涉嫌非法经营;一些网站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差,易发生黑客攻击或网站经营者卷款潜逃等事件。 网站客户须实名注册 不过,比特币并未完全被“封杀”。通知指出,比特币交易作为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但是,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要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发现与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央行的反洗钱调查;如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比特币交易大幅震荡 通知于昨天15时39分在央行网站挂出,很快便显出威力。“比特币中国”网站的比特币价格“跳水”,从16时05分的6938元开始下行,至16时50分最低曾跌至4521元。量能放出,最多时一分钟成交800多枚。之后反弹,但留下长长的“惊慌”下影线。 各大比特币交易网站讨论区里,许多客户关注实名登记等规定。有网站仍在首页打出“杠杆做空机制”等宣传语,这明显属于资本市场术语,与比特币是虚拟商品的定性不符。看来,比特币网站“去货币化”整改亟需实施。 责编:王雅京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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