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署将对数字出版设备及内容提供商资质认定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9位领导、中国出版研究所的2位专家、与电子书产业相关联的10家上下游企业齐聚一堂,召开了“国内电子书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座谈会”。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9位领导、中国出版研究所的2位专家、与电子书产业相关联的10家上下游企业齐聚一堂,召开了“国内电子书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座谈会”。当天会议传出了出版署将对数字出版设备商与内容提供商分别认定出版资质的消息,而这一消息将有望解决国内电子书阅读器品牌“鱼目混珠”的乱象。 12问破解数字出版发展难题 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出版署对未来电子书产业发展已有了准确定位,有望从政策层面推动电子书产业良性发展。当天参会的企业代表名单,包括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公司总经理刘成勇、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总裁代表陆纲、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冯军、北京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未德、方正集团高级副总裁、方正飞跃董事长方中华、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洪、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书事业资源运营部总经理陈绍强等。 在参会之前,出版署已经下发企业12道问题,其中包括,“如何界定和区分电子书、电纸书、电子阅读和数字阅读等名称的范畴,哪一种名称适合市场?发展电子书产业应采用何种内容资源供给模式?电子书的标准应如何设定、何种模式适合国内市场、是否应予统一?电子书版权保护与版权授权模式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等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的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会代表表示,“可以看出,这次会议是在出版署对整个产业进行了相当多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的,设置的问题非常具体细致”。据他透露,会上每家企业都对出版署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当然,针对这些回复,出版署会具体出台哪些政策还不明朗,但是一些基本原则在当天的会议上已经可以感受得到。 数字出版有望内容设备分离 记者获悉,在当天的会议上,出版署明确了内容供应方和设备生产方之间的关系,内容方和设备生产方应该各司其职、互不干涉,避免设备生产商涉足内容制作、内容方插足设备制作等因企业执意打造“全产业链”而出现不利于产业持续发展的行为。此外,出版署正在着手制定相关规定,完善电子书产业发展中的法制规则。这位知情人士表示,未来出版署将有可能设立准入机制,尤其是内容提供方,必须经过认证获得牌照的企业才能进入电子书产业。 就在会议召开后不久,出版署副署长孙寿山公开表示,出版署正在研究对参与数字出版与数字传播的企业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将数字内容出版企业、数字化内容加工企业、数字化内容投送、传播企业的性质区分开来,分别授予资质。同时,在资质授权上,给予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出版”资质,给予民营数字技术企业“数字传播”、“数字化加工”资质,使掌握新技术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传统出版单位的数字化经营中来。据记者了解,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还将加快修订《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我国电子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数字出版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至此,数字出版市场再次提高准入门槛,此举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更是有望一改数字出版市场长期混乱的格局。 出版社恐将放弃电子书硬件业务 不过针对以上问题,一些与会代表表示,这一举措实施存在一定困难。“就拿限定设备方和内容方‘各司其职’不能相互涉足而言,因为涉及电子产品经营范围,一方面出版署与工信部要进行有效协调沟通;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展既得利益者,如汉王的电子图书馆、方正的番茄网等,如何让他们放弃现有业务,都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这项政策其实并不是将现有好的东西排除,而是将通盘考虑数字出版和传统出版的共同利益。”数字出版专家黄华表示,目前数字出版的概念使得多家出版集团蠢蠢欲动,纷纷推出自有品牌的电子书阅读器,但由于缺乏技术支持、更新速度慢,这些产品在市场中并未取得好的销量。有很多家出版社甚至希望能通过研发电子书阅读器得到政府的资金扶持,这对整个产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因此,出版署试图通过政策法规的形式促使出版社放弃设备开发的投入。但对于现有的设备商而言,内容平台并不算是内容资源,政策对他们影响并不大。“这样既保证了内容商在数字出版内容上获利,也保证了设备市场中有序的竞争。”至于已经推出电子书阅读器的一些出版集团,黄华建议,通过和一些IT公司的合作和版权销售等方式,很容易就能将现有的电子书阅读转嫁到其他品牌IT产品中。(商报记者 徐楠 张晓东) 责编:穆琳琳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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