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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的春天还有多远

  作者:北京时代方略行业研究员 詹俊彦
2010/1/28 15:12:47

    近来,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快的省份已经进入了采购周期,其它省份的网上竞价议价工作也大多接近尾声。招投标的火热进行,却难掩许多厂家和 商家们心中的寒意:虽然09年以来各省区的招标政策大体上说比较温和,但流通环节的“票数”和“差价率”限制却从纸面正式走向了局部实践,在行业整体改革 预期之下,传统“底价代理”,“低买高 卖”的运作模式还能走多远?

    去年这个时候,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 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财规7号文),直指行业内“走票”、“流通环节过多”等积弊。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省级集中, 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招标平台”、“生产商直接投标”、“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等政策。而其中“生产商直接投标”和“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的提法更被业内 解读为“准两票制”,被认为是高高举起的政策“大棒”。

    政策“大棒”高高举起却轻轻落下:据悉,09年各省招办得到的内部通知,只把“省级集中的非营利性招标平台”和“生产商直接投标”作为硬性指标。在各地的 具体实施中,“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虽然都有被提及,但普遍缺乏相应的“采购来源”和“票据流向”的配套监管措施,实际上被空置了。亦即,在多数省份, 代理商还有插足和“高开过票”的空间,不规范的行业运营模式并没有被一棒子打死。

    过渡时期,在管理部门“有意无意”地模糊政策措辞下,业内传统“多级代理”模式得到暂时性的稳定,却随时可能因为监管系统下发一纸文件而中止。09年开始由“纠风办”主抓的药品集中采购,意欲纠正业内“商业贿赂盛行”的风气,可以说,只要行业内“带金销售”的局面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更苛刻的规范性文件就不会停止出台。

    去年11月,《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 成机制的意见》已经出台,新“药品定价办法”的出台也为时不远。相关渠道来源的消息称,新“办法”中“流通环节差价率”将改变核算方法,可能引入药品出厂 或流通环节的票据审核。如果实施,经销商将在更严格的票据核查配套措施下,丧失“高开”的空间,而生产商则面临洗钱洗税的风险。

    另外,制药企业面临的显然不只是流通渠道重整的政策风险,单就短期而言,可以预见的新政策:上市药品的“再评价”、新环保标准的过渡期将在今年结束、新版GMP标准实施等,都将考验生产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现金流。原料、人才的成本都在增加,环保、生产线改造的成本也都不低,而发改委的定价和招标价格却在向下走。而部分商业企业的被政策性调控退出,对生产企业也意味着更大的坏账风险。

    管理层对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不可谓不清楚。但从近些年政策文件的口径看,管理层对现在制药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还不够满意,更不用说数量超过13000家的医药商业企业。当然,更不满意的是药品流 通秩序,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给商业的供货扣率并非处于“失明”状态。这种环境下,希望政策松口显然有些不切实际。

    春天还有多远?对于自营销售队伍,规范运作的大型企业,这也许是个伪命题。但对于缺乏终端掌控能力,以底价招商模式运营的品种,能够在政策的“大棒”最终落下前,找到合理可行的流通渠道运营模 式,才意味着度过冬天,“剩者为王”。这着实考验企业决策者尤其是中小企业决策者的智慧。显然,冬天才刚刚开始。

责编: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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