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创新:从北塔、摩卡“侵权案”说起

  作者:凌云
2010/8/18 16:47:31
其从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摩卡软件以起诉北塔软件为噱头通过公共媒体等手段进行了大量的传播。

本文关键字: 北塔 摩卡 侵权

其从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摩卡软件以起诉北塔软件为噱头通过公共媒体等手段进行了大量的传播。从最初对北塔软件不点名的声明,到高调提起诉讼,到官方网站煞费苦心的维权专题,摩卡软件对媒体炒作的热情,可以说已远远超过了诉讼本身。

摩卡软件(天津)有限公司与上海北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著作财产权纠纷案,原本是一场再平淡无奇不过的知识产权纠纷,但经过摩卡软件近1年的渲染,俨然已成为中国IT运维管理系统领域的知识产权第一案,这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

7月27日,随着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这场知识产权纷争,最终以北塔软件一审获胜而落幕。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摩卡软件诉北塔软件侵犯著作财产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00元由原告摩卡软件负担”。

不言而喻,尽管这场纠纷已随着北塔软件的胜诉而暂且告一段落,但这个事件折射出的一些问题值却得整个IT业界思考和借鉴。

利益驱动,市场营稍乱象

回望整个事件的发展,从2009年下半年摩卡软件先不提名方式暗指上海某网管软件厂商侵权,借用公关手段,满足部分观者的猎奇之心,调足胃口后,加大马力以“界面侵权”为由,借一纸诉状之事将北塔软件侵权案传播得满天飞。一时之间,摩卡软件的唾沫星四溅,直至2010年,尚不得消停。到2010年7月27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在过去近一年的时间里,摩卡软件不仅把北塔软件大张旗鼓地告上公堂,还拿着侵权一事当噱头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营销,充斥着摩卡软件单方面观点的文字几乎渗透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做足了誓不罢休之势。即使是在法院一审判决近一个月之后的今天所谓的“维权”相关页面仍置顶于摩卡公司官网“新闻专题”最醒目的位置,点击量也高居各专题之首。

毫无疑问,对簿公堂和大打口水战的根源是利益。笔者认为,摩卡软件与北塔软件之间著作财产权纠纷的背后,是中国IT运维管理市场巨大的潜在市场机会和各大软件厂商之间日趋白热化的竞争。近年来,随着IT技术以空前的速度、深度和广度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何管理越来越复杂多样的IT系统,以更好地支撑业务发展,提高IT投资回报率,成为诸多企业CIO乃至CEO直面的重要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IT运维管理软件和解决方案,正从一个不起眼的细分市场,迅速崛起为中国软件市场的热点,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不难理解,在以帮助企业用户更好地实现IT服务管理为己任的IT运维管理市场,原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无疑是出奇制胜的不二法门。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活跃在这一市场上的中外厂商,包括本案的原告摩卡软件和被告北塔软件,在市场营销中都极为强调技术的领先性,并通过各种传播向用户传递自己的理念和技术。

以知识产权为手段来狙击竞争对手,是全球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惯用的手段。摩卡软件以侵犯著作财产权来起诉北塔软件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也正是因此,在冲突之初,舆论的天平几乎一边倒地倾向于宣称自己是受害者的摩卡软件一方。然而,随着事态的进展,整个事件越来越偏离了“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诉讼的正轨,更像摩卡软件导演的一出营销大戏。

对软件产业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款软件产品核心的知识产权是计算机程序及有关的文档。也正是因此,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也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而摩卡软件诉北塔软件则是针对具有较高通用性的“用户界面”,明眼人看来,这难免有舍本逐末的嫌疑;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也表明,具有较高通用性的用户界面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并因此驳回了摩卡软件的诉讼请求。

其从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摩卡软件以起诉北塔软件为噱头通过公共媒体等手段进行了大量的传播。从最初对北塔软件不点名的声明,到高调提起诉讼,到官方网站煞费苦心的维权专题,摩卡软件对媒体炒作的热情,可以说已远远超过了诉讼本身。

知识产权诉讼上的避重就轻和对事件传播过分的热情,让人不得不怀疑,这场事件与其说是IT运维管理维权第一案,不如说是摩卡软件自导自演的一场营销大戏。

北塔一审胜诉,再树知识产权威严

谣言止于智者!随着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摩卡软件的诉讼请求,并判决由其承担13,800元受理费,这样的结果对于摩卡软件来说,无异于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北塔软件更在胜诉后发布的声明中严正要求摩卡软件公司正式公开道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利。显而易见,摩卡软件一年来通过“巧妙”地炒作知识产权获得“商誉”,必然随着官司败诉而烟消云散。

放宽观察的视界,摩卡软件和北塔软件的知识产权纠纷和最终结果值得业界深思。这个事件表明,企业要真正重视知识产权,应该回归到通过扎扎实实的自主创新提升核心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具创新性和高性价比的产品,赢得用户和市场的信赖;而试图“剑走偏锋”,自导自演一场诉讼营销大戏,以知识产权为噱头来阻碍竞争对手发展,最终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唯有这种回归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营造和谐共生的产业生态系统,推动中国软件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这种回归,乃是企业之幸,产业之幸,民族之幸。

责编: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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