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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返券仍在“套牢”中西部消费者 春节长假已过,“五一”黄金周将临。在江西南昌、湖南长沙、陕西西安等地,各大商场面对节日,最热衷推出的仍是一浪高过一浪的返券浪潮;各地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也仍在一拨接一拨地前“陷”后继。当地消费者协会认为:这一现象说明返券促销的“硝烟”已从北京、上海等源头地带逐步转移、弥漫到其他省会城市,尤其是一 在南昌中心商务区,自去年金秋以来,太平洋百货、丽华购物广场等大小商场不断推出“三折起”打折购物,除此之外,还推出了部分品牌服饰“买200送20元至80元不等”的返券促销措施。面对这一竞争态势,南昌百货大楼干脆打出了“买200元送180元”的大旗,而且,这些标着“买200元送180元”的商品都号称是在原价基础上进行返券的。 然而,喜欢购物的消费者熊女士的亲身经历最终证明,这些看似非常优惠的高额返券,实际上不过是商场从其他大城市转手过来的促销游戏而已,中小城市的消费者不亲身体验一下,很难识破其中的“把戏”。 她说,自己是从群发的手机短信中得知南昌百货大楼推出了“买200元送180元”返券活动的。来到商场后,售货员多次说明返券除超市和家电部外,其它专柜都能使用。于是,她在一服装专柜购买了价值1025元的衣物,并领取了五张面值180元共900元的返券。随后,熊女士打算用返券到另一层购买一双皮鞋。但付款时,售货员告诉她返券不能跨楼层使用。 想买的东西不收券,过了规定的几天有效期,返券还要被作废。熊女士这时品味到的已不是购物打折的快乐,而是被商家“套牢”的无奈。她只好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来研究、计算购买什么商品好,但算来算去只得把本不想买的商品也搬回了家,这样一来,看似领取了900元返券,可结果也没便宜多少。 类似被“套牢”的远不止南昌熊女士一人。在长沙的王府井、郑州的百货大楼、西安的钟楼商业区等地,这两年每逢圣诞、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中外节日,商家们都会打出“买200送188”等类似的返券促销广告。消费者一旦上钩,就只能怀揣返券没完没了地在商场逛下去了。 且看商家与消协如何“理论” 为抵制返券,中消协已联合各省市消协揭露其种种危害。但乐此不疲的大小商家也趁机扛出了自己所谓的“理由”,比如:返券促销是商家的商业智慧,消费者也乐在其中;返券为并不景气的商业企业带来了人气,对此有关部门应多加扶持;返券增加了消费者的购物量,刺激了内需,有利于经济增长;市场经济崇尚自由竞争,政府等部门不应过多干预等等。 对此,各地消协一一进行了回应:商业智慧应当建立在诚信、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基础上;返券促销者通过标价方式、返券额度、返券程序、使用时限、适用范围、责任免除等精密设计,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明确的价格模糊化,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购物圈套,成为被愚弄的对象和牺牲品。 一些人认为,商业企业是国家的纳税大户,其实真正为国家税收做贡献的最终是消费者,返券促销虽然给商业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但它直接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这种以牺牲长远利益来换取眼前利益的做法,最终只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 由于商家的精心设计,消费者往往买了许多并不需要的商品。而每一种商品在制造过程中都要消耗自然资源,排放废物。所以,商业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倡导合理消费,而不是诱使其挥霍消费。 鉴于以上理由,各地消协一致认为,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规制和监管作用,对返券促销予以整肃。如果允许商家无休止地演绎不良促销手法,必然积重难返。与其如此,不如早下猛药,及时彻底地禁止返券行为。 多头监管是软肋 南昌市148法律事务所熊律师认为,返券促销中明显存在违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如购物返券非正常地增加了货币流通量,扰乱了市场秩序。根据我国“人民银行法”第19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购物返券使用的代币券就属此类。细究返券活动规则,其中更存在诸多欺骗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和扰乱价格秩序的行为。 即便如此,返券促销在一些地方仍照返不误。究其原因,还是消费者个人维权不力和政府监管存在软肋。 3月12日,江西省消协向社会公布了一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消费者对权利实现和经营者义务履行的看法、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的评价、对各种维权渠道的评价等。结果显示,多半消费者认为我国消费维权和监管仍存软肋。 如:56.6%的消费者认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的诚信度很“一般”,其中列不满意前三位的分别是履行“三包”或其它责任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又如:50.9%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完善程度“一般”,51.2%的消费者认为当前行政执法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效率“一般”,而对仲裁机构解决消费争议所发挥的作用,47.6%的消费者也只给出了“一般”的评价。 这份调查报告指出,造成当前消费监管不力的根源仍在于对消费市场的多头管理和互相“踢皮球”现象。如违反“货币法”属人民银行管辖、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属发改委管、欺骗消费者行为则可能分属工商、质监、公安、卫监等多部门管。看上去谁都可管、能管,其实谁都没认真去管,结果使“返券促销”一类的商业行为大肆泛滥。 责编:shilly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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