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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2《今日观察》:谷歌事件美国早有预谋这一段时间以来,谷歌,这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宣称要退出中国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 本文关键字: 谷歌事件
霍德明:由于各国互联网管理的法律基础不一 导致限制到互联网自由的具体内容。 (《今日观察》评论员) 很重要的一点是,绝对没有绝对的自由,而且自由绝对是法律之下的。我们单纯谈互联网的法律管理,我举几个例子,美国的互联网管理,法律上有很明白的规定,它对于儿童色情信息,种族仇恨信息,这是不可以传播的,它对于未经许可的个人隐私信息也不能传播。比如在网上公布他人的体重,在美国就触犯了法律,可是在其他国家就不一定了。 法国有费勒修正案,它规定了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必须还要给客户提供另外一些抗拒互联网信息内容的软件,如果将来互联网传播了任何不是很令人欢喜的信息,传达至这个客户,如果客户没有保护软件来保护自己的话,他可以去告这个公司。澳大利亚也通过了一个法案,就是所有有关于种族歧视的言论,都不可以在互联网上面传播。韩国的互联网的法律管理的比我们更严,它规定在19岁以下以及在高中入学以下的学生,晚上10点钟以上,不能进入网吧。 因此,各个国家对于互联网的管理,由于它的法律基础不太一样,所以自然而然就会限制到互联网自由的具体内容。 胡延平:互联网的主权不容侵犯 互联网是有国界的 (中国互联网研究专家互联网数据中心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应该是发展和规范并重,以规范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互联网的开放与自由,应该以主权国家的安全为前提,以法制化国家的社会管理准则为基础,互联网的管理,与主权国家对国内事务的管理,应该遵循同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互联网的主权,也不容侵犯,互联网是有国界的。 周庆山:应既推进产业发展和市场的自由竞争 同时又建立良好秩序从而对互联网进行科学化管理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我们国家的互联网监管,实际上是寻求一个自由和规范的平衡,疏堵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应该说存在着一个矛盾,就是有可能会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目前就需要寻求一个符合网络技术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科学管理模式,这样一个模式应该说,从国际范围来看,它都还不完善和健全,我们国家现在也希望既能够推进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自由竞争,同时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秩序,对互联网进行科学化的管理。 张鸿:网络自由必须尊重主权国家管理自己国家互联网的自由 (《今日观察》评论员) 现在流行一个词是跨界,意思就是既能做这件事情,也能做那件事情。但在互联网的范畴,有两个界是不能跨的,第一是商业和政治的界,如果是一个互联网公司的经营问题,那它不是政治问题,如果是受到了黑客攻击,那也就是个互联网安全问题,也不是个政治问题,我们不要试图用政治来解决商业的问题,也不要试图用商业来解决政治的问题,这个边界一定要划清。第二是国与国的国界,每一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法律也不同,我们不要轻易地把手伸到另外一个国家去,说某国的法律是不符合逻辑的,需要修改。如果我们谈到的是网络自由,那么就有一个基本的自由,就是必须尊重一个主权国家管理自己国家互联网的自由。 霍德明:美国对信息自由实行双重标准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觉得在互联网的管理上,美国已经在推行一种双重的标准了,它在本国的互联网法律上的管理,就有很多和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地方,美国这种宽以待己,严以待人的原则这次又用于对中国的指责,这实际上是美国把双重标准加到中国的肩膀上。 责编:王立新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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