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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O2O,不是拿枪指着你去上战场O2O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其实是在线下,企业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从业者的思维及其操作方式,它的实现是循序渐进的。 O2O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其实是在线下,企业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从业者的思维及其操作方式,它的实现是循序渐进的。 经销商参与进入O2O平台之后,品牌方要尽可能地减少对其传统业务的冲击。因为品牌方建立O2O体系后,所有的商品和库存实行共享,这就意味着,某一个门店既可以卖自己门店的货,同时也可以卖自己门店没有而别的门店有的货。那么,试想一个场景:在一家实体门店里,有一款衣服非常好卖,突然之间别人通过O2O这个系统把这个畅销款全部销售完了,以致于自己店里几乎断货。消费者到店之后,会跟门店的导购和商品发生密切的联系,需要享受到优质的购物体验,共享之后,O2O平台呈现的结果是消费者看不到自己想要的商品,或者看中的款没有自己想要尺码和颜色。这种情况会导致日后到店的消费者数量越来越少,长此以往,消费者对门店,甚至是品牌会感到失望,然后这个客户资源有可能就会流失到其他品牌的门店。这对消费者和传统的运营商无疑是一种很大的伤害,对参与者的传统运营模式也是一种极大的冲击。 所以说,做O2O决不能一刀切,瞬间就将其革命到“全国货品一盘棋”的状态,这就涉及到O2O融合的自愿原则,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第一,参与方的自愿原则。 作为企业来讲,不管是加盟商,还是代理商,是否加入O2O体系纯属自愿。很多品牌在订货会时会上会尝试性地做调研,结果是1/3的经销商拥抱O2O;1/3持观望态度,行事较保守;1/3直接排斥。面对这3种不同的群体,启动O2O项目时,不是强制性地要求所有的群体都积极参与进来,而是让拥抱O2O的那一部分经销商,在符合O2O的准入门槛之后,进入到O2O的体系里面,进来之后,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起到了一定示范效果,然后引导那些持观望态度的经销商也参与进来。 第二,商品共享的自愿原则。 O2O的初衷是给参与者做业务上的加法,而不是做了O2O之后,给原来的传统生意带来伤害,门店需要融合到O2O体系里的产品是品牌方和运营方愿意共享的产品。融合进来的商品是自己选择的,认为可以将这些商品通过O2O的平台,让其他的参与方来消化。 这个自愿原则的核心就是参与方将自己认为可以分享出去的商品、在合适的时机分享到O2O的体系中,而不是门店的库存大白于天下之后,所有人都可以任意地进行销售,从而影响线下门店的营销策略。 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对于商品款式的判断一定是存在差距的,或者是他在订货的时候“看走眼”了,那么他就可以通过O2O这个平台将这盘“看走眼”的货分享出去,让别的参与方帮他消化掉。对于认定的畅销款则可以在最初不分享到平台上,等这款产品在门店销售了一段时间之后,其生命力有所衰竭的时候,再将这款曾经的“畅销款”共享到O2O平台中去。在你的门店已经不动销了,但是在别的门店说不定就是急缺款。这样彼此之间就能在保护传统业务的同时,为商品的销售做加法。 责编:李玉琴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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