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乎前途命运的规划--年度营销计划常见问题又到营销人员一年一度撰写营销计划并述职的时间,营销人员必然向老板或上级一个明确的交待。无论是个人升职加薪,还是对市场有个透彻清晰的策略,都离不开一份良好的营销计划。 是描述企业营销层面的现状与问题,一般可总结过去一年里面临的3-5个主要问题。总结去年的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分析去年5-10项关键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拿出解决方案)。从这个思维角度出发,企业往往发展出不同的格式,比如市场分析、营销分析、SWOT分析等。很多企业写营销计划在市场背景或市场分析栏写的过于冗长。对此我的建议是,如果确实须要这些资料或数据,最好以附件的形式体现。否则过长的市场分析容易使阅读的人失去方向,陷入茫然无绪的状态。因为,再复杂的市场分析内容,其逻辑结构也应是十分简单而清晰的。至于营销计划中常喜欢出现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宏观数据,或作为附件或一笔带过、或略而不计就行了。一般而言,如果是刚立项商业计划书(有人称之为经营计划书),可以引入上述比较宏观数据,但是运作了N的的项目,比如营销计划书,则大可不必执着于上面的宏观资料。 “我们去哪里” 是描述企业1-3年的发展方向,这个指标应当是量化的。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目标,一为结果目标,比如销售额、增长率、周转率、利润率、完成率、占有率等。二为过程目标,例如渠道开发指标、铺样率、终端建设数量、人数规模、费用比率等。年度销售目标还要进行人员-区域-产品-渠道-时间五维度的分解。有心的营销人员,还要考虑销售额的增量部分,是如何带来的。 “我们怎样去?”, 是描述营销人如何使用营销工具进行组合,发展相应的策略、方法与动作分解,去解决营销层面的问题,达成年度各项销售指标的。如果细化为营销模板,大体可包括七至八个部分:产品与渠道规划的政策与动作分解、终端建设规划的政策与动作分解、市场推广规划的政策与动作分解、核心客户的政策与动作分解、导购管理的政策与动作分解、广告公关政策与动作分解、培训体系的动作分解等。其间在提案的时候,营销人还得回答“为什么这样去”的问题,但这部分内容可作为附件。不必在营销计划内一一列出相应的理由。 “如何保障去?” 指营销人利用管理系统、监控系统、信息系统与激励系统切实保障营销计划的有效运行。在营销计划的模块上,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编制、KPI指标分解、重点工作的时间进度与任务分解、预算明细等。 以上对营销计划的思考方式与细化模块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以下,就制定营销计划的常见问题作详细说明: 二、营销计划的常见问题例举 1.“逻辑混乱,前言不搭后语” 几乎所有的营销计划模板都会有市场分析的模块,但是,营销人员往往不明所以,为分析而分析,拖沓冗长。前面对市场与问题点的分析或许头头是道,而后面的具体的策略方法,与前面市场分析部分(特别是问题分析部分)无一一对应关系。试问,如果对问题的分析与把握,不能在后面的策略部分得到对应的解决,这样的问题分析又有何意义呢? 2.叙述多,数据少 无论是市场分析部分,还是策略与动作分解部分,大段的文字描述,看之令人昏昏欲睡。其实,最好的描述是数据、表格与流程。 3.想法多,概念多, 动作分解少 营销计划的核心部分:策略、方法部分,想法多,概念多,对应的动作分解少,看完之后,还不知道营销想做什么。那么,什么是想法或概念呢?多看看人民日报与新闻联播就行啦。什么是“动作分解”呢?如果策略或方法能落实到动作分解,必然包括“量化目标、重点工作排序、量化实施细则、考评标准、责任人、推进时间、所须资源配置”几个关键部分。 4.面面俱到,重点工作不清楚 思路多,好的点子与计划层出不穷,但看完报告,却不知其年度重点工作在哪里?似乎全是重点工作,似乎又都不是。其实,就营销层面而言,有永远解决不了的问题,有与自己工作无关的问题,同时企业的资源也是有限的。营销工作重点,就是要解决工作中阻碍销售目标的主要问题。所谓纲举目张,主要问题解决了,次要问题必然迎刃而解。所以,营销计划中的执行计划,必然是对主要问题的深度把握与解决。 比如,营销工作中,销售面临的主要问题往往是渠道结构与渠道政策问题,所谓渠道结构,主要指渠道的宽度(平面市场有效覆盖率)、深度(各级市场的有效覆盖率)以及饱和度(网点密集度与单位面积产出率等),渠道政策是驱动渠道运营的关键。但是,我们的营销人员在规划自己的年度重点工作时,往往忽视最关键的此点,而是避重就轻,大谈市场推广、广告投入、经销商会议、渠道促销等。须知,所有的推广行为往往如花花草,只能装点门面而己。渠道结构与驱动政策不解决,所有的推广行为只能是“看上去很美”,花钱买吆喝,叫好不叫座。 责编:张泽牧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