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春:已逐渐认清网络广告 看好垂直网站

  作者:shilly
2007/4/11 11:33:35
本文关键字: 关注分销 行业新闻

    自3月1日拿下好耶后,分众传媒(Nasdaq:FMCN)在互联网领域再有举动。

    3月30日,分众传媒宣布与“购房者网站”(以下简称“购房者”)达成战略合作,利用其全国“媒体生活圈”,帮助购房者的业务从目前包括上海、广州、北京等在内的13个城市扩展至全国,并在销售团队上给予支持。

    “购房者正向网络广告增值服务商转型,这是典型的我所感兴趣的垂直类网站。”江南春称,他对互联网广告的兴趣早于楼宇广告,早在2000年即以天使投资身份投资了好耶,“当时对互联网广告效果的认识是朦胧直觉,现在已走向清晰”。

  广告合作

    据江南春透露,分众传媒决定给予购房者大量资源支持,主要是因为购房者与分众传媒未来业务的发展存在关系,购房者同时也是一个媒体,存在广告合作的机会。此举与其在2006年初收购WAP广告商——“北京凯威点告技术有限公司”——有相似之处。

    据了解,购房者于2006年7月上线,其前身是大连最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天鹰房地产经纪公司。

    购房者创始人、总裁于彦顺于2000年涉足房地产中介行业,基于房产经纪公司企业的宣传成本高、后台运营过程繁琐、经纪人管理难度高、客户满意率低等系列问题,于彦顺开发出了一套专门针对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交易需求的房产经纪公司管理系统软件,并将其免费发布在公司网站上。

    “结果让人惊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填写信息。”于彦顺认为,Web2.0的内容收集方式,是天鹰房地产经纪公司此后迅速成为大连房地产经纪市场领头羊的原因.

    2006年7月,于彦顺上线购房者,目前,购房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网络广告和站内竞价搜索排名。于彦顺称,4月10日,购房者还将推出基于社区的系列服务系统,结合线下方式推广会员制的“行业共享销售模式”。

    “我们负责与房地产开发商洽谈、对其做宣传推广,以及负责售楼处的装修和组建等,当生意做成,购房者将按3%的比例提取佣金。”于彦顺表示,“会员单位如果销售了购房者代理的楼盘项目,同样可获销售房屋总价1%的佣金。”

    于彦顺估计,购房者将在未来3个月内实现收支平衡。

    江南春称,其将出任购房者董事局顾问,在资本市场运作上提供建议。目前,购房者未引进任何风险投资商。

    看好垂直网站

    江南春表示,分众选择购房者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首先,看中其垂直网站的网络广告价值;其次,“垂直网站+搜索”意味着互联网广告的精准性,“这一直是分众传媒的目标”;再次,购房者有类似“淘宝网”的门店模式,网上开店使众多中小中介公司不受物理布点限制,形成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

    江南春认为,购房者即将推出的行业共享销售模式,表明其已从“批发商”向“经销商”转型,模式类似携程。

    在此之前,江南春已与另一家从事财经资讯服务的垂直类网站——“东方财富网”——达成战略合作。

    在互联网广告领域,江南春将互联网广告商分为门户、广告总代理商、广告技术服务商、广告人力代理商和网络广告增值服务商等几种类型。

    “从好耶开始,分众将在互联网领域开展一系列收购。”在江南春看来,好耶集成了广告总代理商、广告技术服务商、网络广告增值服务商等角色;而在门户领域,其选择盈利模式比较清晰、所在行业比较大(财经、房地产、汽车)的垂直门户,“东方财富网和购房者即为这种选择”。

    但关于分众传媒将来是否有可能收购购房者,江南春的态度谨慎:“未来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目前没有类似打算,分众传媒没有对购房者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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