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探亲时的避税筹划本文关键字: 税务筹划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系指进入我国关境的非贸易性的应税自用物品,其中就包括馈赠物品。对这些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关税、代征的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该税的纳税人是入境行李物品的携带人和进口邮件的收付人。 从进口税率表中可以发现,在众多可以作为探亲礼品的物品中,如金银及其制品、包金饰品、纺织品和制成品、电器用具、照相机、手表、化妆品、录像机、烟、酒、汽车等等,其进口税率各不相同,而且差异很大。有免税的,有100%甚至200%征税的。例。您为回国探亲在国外买了300美元的名酒、400美元的松下影碟机、300美元的瑞士金表作为探亲礼物的话,那么您所负担的进口税负为: 应纳税额=300×200%+400×150%+300×100%=600+600+300=1500(美元) 也就是说您为了探亲,光送礼就花了1000+1500=2500美元。但若您带回了400美元的包金首饰和600美元的金银戒指、项链。由于金银制品及包金饰品免税,那么您所负担的税负则为零。相比之下,同样花了1000美元,却付出了不同的代价。 责编: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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