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公司如何归集和分配材料费用企业发生的外购动力(如电力、蒸汽),有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有的用于照明、取暖等其他用途。动力费应按用途和使用部门分配,也可以按仪表记录、生产工时、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时,可编制“动力费用分配表”,据以进行明细核算和总分类核算。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动力费用,列入“燃料和动力费用”成本项目,记入“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细账;属于照明、取暖等用途的动力费用,则按其使用部门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如果企业设有供电车间这一辅助生产车间,则外购电费应先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再加上供电车间本身发生的工资等项费用,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分配。 责编: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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