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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业新18号文细读:变与不变的逻辑2月10日,国务院发布“新18号文”,然而,企业界却发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对新政持正面肯定态度。而以芯片设计为代表的中小型企业却认为,新政受惠者仍以大型企业为主,忽略了中小企业在创新领域的作用,在具体优惠条款上仍有进步空间。 新年伊始,旨在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新政如约而至。 2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政策》(又称“新18号文”),从税收、投融资、研发、进出口、人才等七个方面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进行了优先扶持。这一文件是对刚刚到期的原有产业优惠政策《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又称“18号文”,2000年颁布)的延续和替代。 “新政充分考虑了十年来产业的发展和变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也更具灵活性,总体来说对产业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秘书长蒋守雷评价说。 然而,企业界却发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对新政持正面肯定态度。而以芯片设计为代表的中小型企业却认为,新政受惠者仍以大型企业为主,忽略了中小企业在创新领域的作用,在具体优惠条款上仍有进步空间。 三大变化 与旧18号文比,新18号文在延续了原有的财税优惠政策,取消了采购的优惠,特别强调了投融资、研发政策。 在企业最为关注的财税政策方面,“新18号文”延续了原有政策。软件企业增值税部分按17%征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可根据相应条件享受“两免三减半”和“五免五减半”的优惠。 在此基础上,新18号文首次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营业税免征政策最初是针对服务外包企业中离岸业务部分的优惠政策,“新18号文”将该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岸业务。 在免收营业税之外,“新18号文”的另一大亮点是投融资政策。原有的政策对企业投融资政策论述比较笼统。而新18号文明确指出可以通过创业引导投资基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等方式,鼓励各方资金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进行投资。 “新文件把集成电路产业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战略高度。”iSuppli高级分析师顾文军说,文件明确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中央预算”的名义给予支持,这为“十二五”期间出台的国家重点专项和项目给予了资金上的明确指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8号文”提及的优先采购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优先才有国产产品)在新文件中被完全删去。顾文军认为,当于国际相关准则接轨时,优先采购的政策容易引起争议,而经历十年发展,相关产业已初具规模,因此不需要再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扶持。 责编:张泽牧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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