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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以“协商不一致”为由辞退抑郁症员工“劳动仲裁至今,IBM中国就做了两件事:拒绝执行劳动仲裁结果,拒绝我进入工作场所,要求我在就是否同意在家办公作单选题;给出‘协商不一致’”结论,要求我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11月3日晚上,“IBM歧视门”一案的主角袁毅鹏向搜狐IT诉说了其最新进展。 2006年,袁毅鹏与IBM中国公司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2007年6月,袁毅鹏被确诊患上抑郁症。今年2月,IBM上海分公司向袁毅鹏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今年6月18日,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IBM赔偿袁毅鹏4个月工资及奖金共计5万余元。 此外,IBM还给出了“协商不一致”结论,要求袁毅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协议。IBM公司称,尊重并履行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赔偿了袁毅鹏57332元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但由于袁毅鹏所在的部门在2008年初有调整,其他员工均变更了岗位,基于袁毅鹏个人情况的考虑,IBM建议他在家办公,经过多次协商,袁毅鹏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所以IBM决定与袁毅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对此,袁毅鹏提出了异议。“IBM拒绝执行劳动仲裁结果,拒绝我进入工作场所,要求我在就是否同意在家办公作单选题。拒绝提供岗位不存在的证据,拒绝提供其所谓的部门在子公司之间变动理应公示的董事会文件,不理会我发出的质疑证据;不理会我发出的抑郁症员工极不适合在家办公的专家意见,不理会我再三恳求公司咨询专家意见的EMS(致董事长,总裁,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总监,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亲收)与邮件,不理我所指出该‘建议’为乘人之危性质。” 袁毅鹏称,“IBM不理会我任何回复意见,多封连续EMS内容愈来愈趋于露骨霸道,导致我抑郁症复发且成为重度抑郁,住院一月,接受“重手”治疗,身心皆受重大伤害。” 责编:张赛静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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