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ERP规范》的出台(朱赤红)

  作者:朱赤红
2003/4/28 9:45:19
本文关键字: 理论探讨

摘要:无论作为客户还是软件供应商,无论是咨询公司还是软件代理商,理当是个好消息,但作为《规范》出台的目的和将来的执行方式,以及《规范》本身的权威性,却让人有所担忧。

论《ERP规范》的出台

朱赤红

一则新闻(摘录):

即将在全国范围开展培训并全面推行的《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由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组织制定,共21个编制单位参与起草,并于3月21日在北京举行了“企业信息化ERP规范报批稿审定会议”,会上25名专家一致通过了最终报批稿。据悉,这将是中国第一部关于ERP的标准规范,该《规范》将以量化的方式为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意见。该《规范》中对ERP产品研发技术要求、ERP产品服务技术要求、ERP产品功能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有详细陈述。

尽管笔者还没有看到《规范》的相关细节,还无法妄加评论,但就《规范》出台的举动本身,总觉得有些疑惑,也就产生了不吐不快之意。

《规范》的出台,一定有合乎逻辑的历史原因和背景,如中国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现在,关于信息化的纠纷没有相关依据;以用户规范厂商;规范ERP选型及实施;统一评价标准;协调价格制定;推动中国信息化的走向成熟等等。无论作为客户还是软件供应商,无论是咨询公司还是软件代理商,理当是个好消息,但作为《规范》出台的目的和将来的执行方式,以及《规范》本身的权威性,却让人有所担忧。

中国正在逐步与世界融为一体,无论是已经传承了五千年的文化还是意识形态,都在发生改变,所以国门之外的思想、文化、产品、技术、知识等,都在与国门之内的发生碰撞和融合,对于优秀的、先进的、合理的,我们没有拒绝的道理,更何况在某些领域已经比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落后几十年的,首先是要具备认可的宽容心态,否则要减少这种差距是不可能的。ERP的概念及核心思想在十多年之前就已经被国际咨询和评估权威Gartner提出,而且很快被认可和运用,无论是德国巨头SAP,还是美国的ORACLE、MAPICS、JDE、BAAN、QAD,还是瑞典的IFS、SCALA,还是台湾的鼎新、汉康等,都在产品中得以不同程度体现。至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其他国家的政府机构在做《规范》和大范围推广的例证。况且ERP的思想来源于制造业,也适用于制造业,更发展于制造业,但不知何故,国人转瞬间就将其发展到各个行业,常常有某商场运用了ERP,某物流企业运用了ERP,某医院运用了ERP,某银行运用了ERP等的报道,既然国际上已经对ERP有了明确的界定和特定的内涵,我们再赋予其更多“中国特色”,将来如何真正与国际接轨呢?所以维护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趋势性,是《规范》的首要任务,也是推广的价值所在。

也许参与制定《规范》的专家会说,制定《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客户的利益,因为中国的企业在信息化方面基础薄弱,认识也相对落后,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和经验,通过《规范》使企业达到降低风险的作用。这番良苦用心无可厚非,但预期的效果将会如何呢?首先,ERP关注制造业的管理,首先体现的是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理论和实践都经过了检验的),如价值链管理、柔性生产、精益生产(JIT)、先进排程(APS)、约束理论(TOC)的应用、全面质量管理、作业成本法的运用等等,而不是技术标准,ERP中管理思想和方法的实现,用什么开发工具和语言、用什么数据库、运行于什么操作系统、采用什么架构(C/S或B/S),采用所谓的主流技术和非主流技术等等,都是开放和自由的,如果哪个软件供应商能够用DOS环境下的数据库和编程工具开发出符合ERP思想的系统,有谁可以说那不是ERP呢?至于说客户能否接受,这就是客户的口味和眼光的事情了。假如上述能够成立,那么就存在这么一个问题:针对ERP的研发技术要求,《规范》的依据何在?这样就会让中国的企业在考虑ERP的时候,过多考虑ERP的技术而非具备的管理思想,或者说采用什么技术的叫ERP,没有采用什么技术的就不是ERP,这是《规范》出台后将要面临的考验,既然是具备权威性的《规范》,是否对ERP与技术的内在的、本质的关联有所说明呢?更何况,着眼于发展的软件供应商,几乎不可能在已经淘汰或非主流技术上大做文章,因为他们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制造业本身就是千差万别,有流程类和离散类之分,有批量生产(小批量或大批量,如手机、汽车等)与工程定单(如中央空调、大型锅炉等,每个定单几乎不重复生产)的差异,加工装配与印刷制造的巨大不同等等,这些或许是生产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等的区别,而管理模式的差异更加显著,不仅有大中小之分,还有单厂与多厂管理上的不同要求,但有一点,科学的、规范的管理有其共性,否则ERP是不能在制造业的管理中提炼出这么多管理思想的。既然是差异与共性的辨证统一,那么对于ERP的功能,如何进行规范和约束呢?对于大致相近的功能,功能所达到的范围、深度、实现难易度、灵活度如何在《规范》中进行度量呢?适用于某领域或行业的功能,甚至是实现得很好的,到另一个领域或行业仍将适用吗?《规范》中是否将制造业不同领域的细分要求与功能做到了穷尽和匹配呢?如果做不到,那《规范》适用的对象或者准备推广的对象是谁呢?《规范》中列举的功能都具备了才称之为ERP还是就不能算ERP呢?这些都将是《规范》出台后面临的考验。因为有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需求方是客户,如果众多客户仔细研究了《规范》,实际将成为其选型的准则,他们不是带着自己成熟或不成熟的需求、也不是带着自己的个性和特点来选择适合于自己企业的ERP系统,而是按照《规范》上的ERP功能要求与各ERP供应商所提供的功能进行比较,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正因为国内的企业缺乏这方面的认识才会产生一些误区,那么《规范》所起的引导作用是否会加大认识误区呢?

也许《规范》有约束软件供应商不真实的、纯概念性的吹嘘和炒做的作用,也是为了保护客户的切身利益和同时促进国内ERP市场的稳健、快速发展,但绝对不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古兰经》,一旦成为教条,其副作用就太大了。如果将《ERP规范》调整为《ERP参考》来宣传,也许效果会更好。因为只有利用竞争机制和营造竞争氛围,才是真正促进国内ERP市场成熟的有效手段。既然制造业的管理核心相近而管理模式、管理思路有很大差异,所以更应当鼓励软件供应商专业化发展,如机械加工行业、食品行业、包装行业、印刷行业、纺织行业、服装行业等等,国内软件供应商理当根据自己的市场定位、产品定位、价格定位、综合资源等等体现自己的专业性和个性,这样客户在选择的时候能够有的放矢,如果用友ERP、金蝶ERP、东大金算盘ERP等国内ERP厂商都是无所不能的ERP,客户才真正没有方向了,反而桎梏了自身的发展,既然大家都以“民族品牌”自居,这不是在制约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吗?反思国外知名品牌却都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比如SAP相对全面,ORACLE更加偏重财务和分销,而这两个品牌也成为了国际高端客户和国内高端客户的首选,因为他们始终关注这类客户的需求并发展客户的需求;MAPICS始终关注离散型制造业并成为中型制造业解决方案的杰出代表;如IFS在企业的设备资产管理方面十分擅长;SCALA成为中小制造业的广泛选择,国内ERP供应商也需要理直气壮的突出自身的专长,这样客户在选择的时候就能够很快利用自己的“搜索引擎”圈定选择范围,将自身特点与有行业经验的ERP进行匹配,这难道不是在节省客户的精力和时间吗?客户需要的是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方法而不是教条。专业的咨询公司很容易发现这么一个规律,某一领域的客户在选择ERP时往往就这么几个对手。

因为是知识产品,价格本身就不容易界定,同样需要竞争手段,而竞争会产生接近公平的价格,马克思早就将供需变化与价值波动的经济规律论述得如此透彻。一个ERP项目,除了与应用范围、复杂程度、个性化因素、使用的用户数、实施周期等等有关,更加与竞争有关,也正是因为竞争使得供应商在不断的变化个案价格,在某个特定的范围,同等的价值将意味着同等的价格,与国外的、国内的有多大区别呢?如果普遍承认价格区别,只能意味着国内ERP与国际优秀ERP的差距,这种差距所包含的内容又怎么能够在《规范》中描述清楚呢?又怎能是功能规范所能含盖的呢?

如果说《规范》能够在越来越多的信息化纠纷中起到作用,但《规范》毕竟不是法律,这确实是国家更多要关注的,说直接一些是需要完善法律体系的。如果《规范》作为参考,本身就纳入竞争体系,由更多方面来参与、完善,似乎更加合情合理;如果利用政府手段来推广甚至广泛培训,我们必须考虑历史的责任承担问题,因为《规范》的出台以及推广不能真正达到大家的良好愿望,其副作用将成为对国内ERP的阻碍,更何况国内ERP的发展,不是在襁褓中成长的,而是在规范的竞争中成熟的,也许竞争越激烈越残酷,国内的ERP将更顽强、更健康!

本文由作者向AMT提供
作者联系方式:3red@hanw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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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赤红 先生,生于1970年。先后就读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和上海大学,分别获得工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从北京某机关辞职下海后,94年创办上海万能电算化技术公司并担任北京万能软件公司副总,随后担任浪潮集团通用软件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职务,后加盟汉普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华东区副总经理,然后担任汉道咨询副总裁至今。在IT与咨询领域供职十年有余,与数百家企业的深入接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经营经验,对于中国企业信息化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和研究,曾经担任多个项目的项目总监,频繁参与各类培训的授课与讲座,并有数十篇文章被相关媒体和刊物采纳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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